2005/10/15 | 昨夜今晚去飙歌。
类别(想…想…) | 评论(3) | 阅读(58) | 发表于 20:41
我知道自己唱得不好,但是我还是去了。
因为喜欢?因为好奇?抑或是因为他们的歌声?我还是不知道。
一夜没睡,奇怪自己怎么一点困意都没有,做那个不唱歌的麦霸,将话筒留给他和她。
会唱的,不会唱的。听过的,没听过的。一个人独唱的,两个人对唱的。国语的抑或是粤语的。我都喜欢。静静地听,低声地和。
他也去了。我从一开始就知道,这里面不会少了他。这么爱玩,这么能吼歌,这么活蹦乱跳活跃气氛。
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想冰释前嫌,或者说是想重修旧好,反正我没有躲,迎上前去。
刻意的避开了坐在一起的机会,也躲过了配对唱歌的选择,合影就更别提了,毕竟尴尬依旧存在。
但是我觉得我们的关系有些微妙的变化,可以说话,可以聊天,可以游戏,可以。。。后面的我不知道,也 不去想不去猜,想也没用猜更没用。
我点了他曾经常唱给我的歌,他悄悄地对我说要给我唱刘德华的歌,呵呵,爱谁谁吧。
不管是曾经的哪段故事,我都不会回去,既然走了出来,就证明不适合自己。

听他唱歌,偷看我笑。——我。
孤单的时候。。。想起你。。。还可以微笑。。。——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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